根据《南陵县稳定就业安家补助实施细则》(建联字〔2020〕11号)文件,申报安家补助的申请人须在我县经济开发区工业企业或其他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稳定就业,且用以申报补助的购房条件需是我县县城规划区内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故您所咨询的在芜湖市(南陵县域外)就业,在南陵县购买二手房不能申报享受“安家补助”。
广大市民朋友们:为提升我市公共交通服务水平,落实公交便民惠民政策,按照《芜湖市“...[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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