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在本市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6个月以上的,可向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将在外省市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到本市,从4月正常缴存开始计算。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账户余额可以合并计算。
广大市民朋友们:为提升我市公共交通服务水平,落实公交便民惠民政策,按照《芜湖市“...[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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