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申请救助,低保的条件

时间:2021-04-02 23:35:46 来源: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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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或者在本市稳定就业且符合规定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最低生活保障: (一)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家庭经济状况符合最低生活保障规定条件的; (二)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所在区 (市) 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在提出申请之日起前12个月,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总收入扣减医疗、教育费用等必需支出后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家庭经济状况符合最低生活保障规定条件的。刚性支出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用于医疗费用、教育费用等的支出。详细情况,您可以到所在镇(街道)进行咨询,或拨打青岛救助服务热线85795399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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