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七条规定: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黄山市自2020年1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已实行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全市通办业务。黄山市户籍人员的首次身份证办理只需要携带居民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到就近的派出所或户政大厅办理即可。
广大市民朋友们:为提升我市公共交通服务水平,落实公交便民惠民政策,按照《芜湖市“...[详细]
资讯中心
生活中心
房产资讯
芜湖车市
视觉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