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办房贷的时候顺便办了委托提取公积金,现在想取消委托提取,可以吗?

时间:2021-04-12 01:51:40 来源:12345
默认
特大
宋体
黑体
雅黑
楷体
条评论

借款人取消委托提取逐月划转业务,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中心办事大厅或延伸服务网点办理委提终止业务。如果您还是其他关于住房公积金问题,建议您拨打宁波市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0574-12329详询。(需要咨询人工客服的,按照以下步骤:致电12329,按语音提示转“1”再转“0”接通智能客服后,来电人说“转人工”即可。人工客服工作时间:工作日8:30-17:00)。

Copyright © 2012-2019 芜湖网 版权所有 皖ICP备18025966号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滚动新闻 | 免责申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