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7%,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2%

时间:2021-04-17 03:42:03 来源:芜湖网
默认
特大
宋体
黑体
雅黑
楷体
条评论

(1)缴费基数:用人单位按上年度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职工个人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个体人员以全省上年度全口径社平工资为缴费基数。单位缴费基数不低于职工缴费基数之和,职工个人以及个体人员缴费基数低于全省上年度全口径社平工资60%的,按60%计缴;超过300%的部分,按300%计缴。

(2)缴费比例: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7%,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2%;个体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为5.5%(不建立个人账户)或8.5%(建立个人账户)。

Copyright © 2012-2019 芜湖网 版权所有 皖ICP备18025966号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滚动新闻 | 免责申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