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费用超过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由医疗保险基金和职工个人按“分段计算、累加支付”的办法支付。使用普通诊疗项目和甲类药品的个人自付比例见下表:
参保人员使用特殊检查、特殊治疗、人工器官、体内置放材料和部分乙类药品的个人支付比例按《药品目录》和《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目录》相关规定执行。
广大市民朋友们:为提升我市公共交通服务水平,落实公交便民惠民政策,按照《芜湖市“...[详细]
资讯中心
生活中心
房产资讯
芜湖车市
视觉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