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高血压办慢病的标准和准入认定医院

时间:2021-04-17 05:33:09 来源:安徽政务网
默认
特大
宋体
黑体
雅黑
楷体
条评论

一、准入标准

1、动态血压异常或治疗前不少于 3 次收缩压≥140mmHg 或 舒张压≥90mmHg;

2、伴有脑血管卒中、慢性肾功能不全、心肌梗死、视网膜出血等并发症的。

符合 1 项需提供一年来门诊、住院病史资料;同时符合上述两项的,提供半年来门诊、住院病史资料即可。

二、准入认定医院

1、芜湖市参保人员可在市域内各三级医院,芜湖市传染病医院、芜湖市精神病医院、芜湖市妇幼保健院申请门诊慢性病准入认定;县(市)参保人员(含湾沚区和繁昌区)还可在各县(市)人民医院及中医院申请门诊慢性病准入认定。

2、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员的第IV、V、VI类病种,以及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的普通慢性病病种,也可在市六院、市眼科医院(弋江区医院)、镜湖区医院、鸠江区医院和广济医院申请。

Copyright © 2012-2019 芜湖网 版权所有 皖ICP备18025966号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滚动新闻 | 免责申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