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住建局、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住房保障租赁补贴工作的通知》(芜市建〔2019〕114号)规定,“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且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1年以上的,在市区无房,实际入住公共租赁住房的。”可申请租赁补贴。 高校毕业生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博士、硕士、大学本科和专科分别按照基础租金的80%、60%、40%和20%给予补贴。累计租赁补贴的期限不超过36个月。
我们每个月的工资都会扣掉一笔“五险一金”这“一金”就是指住房...[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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