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2017年3月2日公布的《关于进一步调整住房限购措施的通知》,非本市户籍家庭购房需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一、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限购区域内无房;二、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2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证明(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购买住房)。
广大市民朋友们:为提升我市公共交通服务水平,落实公交便民惠民政策,按照《芜湖市“...[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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