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

时间:2021-05-12 02:55:38 来源: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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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社保停缴的状态下,您可申请办理的是非深户离深销户提取业务,该业务成功受理后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状态将转为销户未结算,您可通过“粤省事”微信小程序、“i深圳”APP、支付宝市民中心进行查看。以下为非深户离深销户提取业务资金到账说明: 1.三个月内:职工办理该提取业务之月起开始计算时间,此后停止缴纳深圳社保达三个月(包括申请月当月)的,我中心将把职工公积金本息余额转入职工联名卡的储蓄账户,职工可以在带有银联标识的柜员机上取款。 2.一个月内:自受理公积金销户申请后深圳社保结算(已成功转出等)的,我中心将在每月22日至月末对22日前社保已结算的进行公积金结算,即把职工公积金本息余额转入职工联名卡的储蓄账户。 3.三个工作日内:职工在公积金结算日前深圳社保已结算的(已成功转出),可在在线办理入口先行发起公积金提取结算申请。具体方式为登录深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在线办理入口-个人登录,选择个人提取-非深户离深销户提取结算申请,填写后点击右上角提交。结算成功后三个工作日到账。 4.职工在深圳未缴存社保的,自申请提取之月起公积金账户封存满六个月的,本息余额将自动到账。 如有疑问,可拨打0755-12329按0转人工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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