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内容:咨询深圳市民办学校关于退费的文件
解答内容:您好! 根据《关于规范我市民办学校收费管理的通知》第七条退费规定 民办中小学(职业学校)、民办高校的学生已经缴费因故未报到注册或上课的,如要求退学退费,学杂费、住宿费退已缴费的80%;学生报到注册后1个月内因故要求退学(或转学)退费的,学杂费、住宿费退已缴费的60%;学生报到注册超过1个月因故要求退学(或转学)退费的,学杂费、住宿费不予退还。
我们每个月的工资都会扣掉一笔“五险一金”这“一金”就是指住房...[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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