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住建局、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住房保障租赁补贴工作的通知》(芜市建〔2019〕114号)规定,“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且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1年以上的,在市区无房,实际入住公共租赁住房的。”可申请租赁补贴。 高校毕业生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博士、硕士、大学本科和专科分别按照基础租金的80%、60%、40%和20%给予补贴。累计租赁补贴的期限不超过36个月。 相关住房保障机构联系方式: 鸠江区宜居公司:0553-5851299。
广大市民朋友们:为提升我市公共交通服务水平,落实公交便民惠民政策,按照《芜湖市“...[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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