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贷款购买期房时,贷款下来一个多月了开发商什么时候可以开全款发票?

时间:2021-06-11 16:18:44 来源:安徽政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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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购买期房时,贷款下来一个多月了开发商什么时候可以开全款发票?

处理意见:尊敬的市民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答复如下:尊敬的市民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答复如下: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的规定:“第四十五条增值税纳税义务、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因此,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期房,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不动产预售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或实际交房时间。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房地产项目,在收到预收款时,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商品和服务编码分类编码选602“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预收款”,按照3%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房地产开发商应在不动产预售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或实际交房时间,根据实际测绘面积确定销售收入,全额开具正式销售发票。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市税务局联系,联系电话0552-3099299。

处理单位:国家税务总局蚌埠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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