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时间:2021-06-30 09:29:08 来源:安徽政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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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第十九条的规定,夫妻双方或者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除约定为各自所有的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如果你们对顾某承包工程的收益并没有书面约定归顾某个人所有,那么就属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你有权分割。如果你们无法协议处理,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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