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咨询芜湖市鸠江区已经交付使用的商品房,本人长期不入住空置,物业费应如何缴纳?对此,中共鸠江区委办公室给出答复。
具体答复
具体答复:
针对您咨询的“物业管理费”问题,现答复如下:
依据《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七十条“已交付业主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由业主承担;未交付业主的或者已竣工但尚未售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由建设单位承担”规定,故您的房屋物业服务费应由您全额承担。
我们每个月的工资都会扣掉一笔“五险一金”这“一金”就是指住房...[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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