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网约车新政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时间:2017-08-22 19:09:03 来源:宿州埇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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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啦

宿州网约车新政出炉!

听小编给您详细介绍咯

近日,宿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暂行)发布

看点

01

网约车车辆

申请《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车辆,

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

(一)7座及以下乘用车;

(二)在服务所在地登记注册,车辆使用性质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

(三)车辆初始登记日期至申请时未超过3年;

(四)车辆技术状况符合JT/T198标准规定要求;

(五)车型档次不低于服务所在地巡游车标准;燃油(气)车辆排量不小于1.6L,车辆轴距不小于2600mm;纯电动车辆轴距不小于2550mm;

(六)安装应急报警装置和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卫星定位装置应符合JT/T794标准,并接入行业监管平台;

(七)营运标识符合服务所在地出租汽车管理机构规定,不设专用牌照号段;

(八)车辆属个人所有的,车辆所有人应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且名下没有登记的其他网约车;

(九)符合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

应向服务所在地出租汽车管理机构

提交以下材料

↓↓

(一)《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申请表》(登录市交通运输局网站下载或者到市行政服务中心交通服务窗口领取);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车辆行驶证及其复印件;

(三)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委托书;

(四)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报告;

(五)安装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并接入监管平台的证明材料;

(六)车辆属于个人所有的,需提供本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七)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材料。

看点

02

网约车驾驶员

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

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

(一)具有服务所在地户籍或者取得居住证;

(二)持有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C2以上)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

(三)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无被记满12分记录;

(四)无暴力犯罪记录;

(五)身体状况满足运营安全和服务规范要求;

(六)从事过巡游车服务的,在从事巡游车服务期间,未被列入不良记录驾驶员名单;

(七)符合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本市对网约车驾驶员管理的其他要求。

申请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

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

(一)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有效的《居住证》及其复印件;

(二)本人机动车驾驶证及其复印件;

(三)公安部门出具的无暴力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交通肇事犯罪、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无被记满12分记录;

(四)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材料。

以下内容请注意!

↓↓

①市出租汽车管理机构依驾驶员或者网约车平台公司申请,对通过背景审查符合条件,且考核合格的驾驶员,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②本市网约车驾驶员的从业资格管理,按照《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3号)和有关规定执行。

③已取得本市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的驾驶员,按规定申请换发《巡游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后,可以从事网约车运营服务活动。

④被吊销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件的,自吊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看点

03

网约车平台公司

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应当符合《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具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并在服务所在地行政区域范围内设立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具有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固定经营场所和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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