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9.推进科技成果“三权”改革。将财政资金支持形成且不涉及国防、国家安全等的科技成果使用、处臵和收益权下放给项目承担单位,对科技成果在境内的使用和处臵不再审批或备案。高校、科研院所对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可按不低于 70%的比例对科技成果完成人员和为成果转化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进行奖励。对实质参与研发的高校、科研院所具有领导职务科研人员,可按实际贡献享受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政策,引导高校、科研院所实行体现自身特点的分配办法和内部激励机制。
10.完善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激励机制。对在芜高校院所在本市实施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的,按其技术合同成交并实际到账额(依据转账凭证),给予 10%的补助,单项成果最高补助 100 万元。对本地企业购买市外先进技术成果并在芜转化、产业化的,按其技术合同成交并实际支付额(依据转账凭证)给予10%的补助,单个法人企业年度最高补助不超过 100 万元。
四、构建高层次科技人才队伍
11.加强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引进。优化支持方式,对经认定的高层次科技创新创业团队,采用出资参股、债权投入等方式按 ABCD 四类给予资金支持,最高分别为 2000 万、1000 万、600万、300 万元。科技团队创办的企业 5 年内成功上市,或累计实际缴纳税金(不含土地使用税)达到扶持资金出资总额,可最高奖励团队成员 70%的扶持资金。
12.降低高科技人才引进成本。对企业引进科技人才年薪达50 万元以上,并在芜湖缴纳个人所得税、工作半年以上、经推荐和公示无异议的,每年按其年薪 10%的比例奖励用人单位(150万元以上部分不予奖励),专项用于企业科技研发,奖励资金除省级承担部分外,其他按税收级次归属承担。
13.加大科技奖励力度。在国家、省奖励基础上,我市进一步加大科技奖励力度,对获得国家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一等奖、二等奖的第一项目完成单位,分别给予 100 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获得省科技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第一项目完成单位,分别给予 15 万元、10 万元、5 万元一次性奖励。以上奖励资金 70%用于单位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30%用于项目完成人(团队)奖励。
五、促进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
14.支持发明专利创造。被授予国外发明专利权的,每件给予 2 万元补助,最多不超过 5 个国家。获得授予国家发明专利的,每件给予 1 万元补助,自授权当年起 6 年内给予实际缴纳年费80%资助,每年兑现一次;对进入实质性审查的发明专利,每件给予 4000 元补助。
15.培育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在国家、省奖励基础上,我市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力度,新认定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分别给予 50 万元、20 万元一次性奖励,新认定的省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分别给予 20 万元、10 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获得国家专利金奖、优秀奖的单位分别给予 50 万元和20 万元一次性奖励,企业获得省专利金奖、优秀奖的,分别给予发明团队 20 万元、10 万元一次性奖励。
16.支持知识产权服务平台建设。对经市政府批准组建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专利)联盟内,年发明专利授权量达10 件以上(含 10 件)的前 10 位企业分别给予 10 万元奖励。经市政府批准后组建战略性新兴产业专利池,成立芜湖战略性新兴产业专利运营中心,给予运营中心每年 50 万元补助,用于专利年费补助及运营经费;对中心开展的专利运营交易,每年给予交易额 20%、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的补助;专利池内发明专利授权后第 7 年(含)以后的年费给予 80%补助。
六、推动金融改革创新
17.发展股权投资。市本级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资金主要用于建立创新创业专项资金、担保贴息、天使投资基金和金融服务等。引入各类风险投资机构、创业投资机构和私募基金投资初创型中小企业。县区应成立注册资本金不少于 2000 万元的风险投资公司,市级资金按 1∶1 配套注资。
18.扶持企业上市挂牌。企业因上市、挂牌进行规范性改制发生的成本,同级财政给予一定补贴;对成功在境内外上市的企业,在省级奖励基础上,给予不低于 200 万元的奖励;对在全初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挂牌的企业,给予不低于 160万元奖励;对“新三板”已挂牌企业给予 3 年内每年 30 万元的持续督导费用补贴;成功在安徽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托管的,给予不低于 8 万元奖励;企业完成股改并成功在安徽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的,再给予一次性奖励 40 万元;新三板挂牌企业与投资机构达成定向增发意向后,可申请市级股权投资基金按同次定增市场价格跟进投资,单次投资上限为 500 万元,且不超过企业当次定增总额的 50%,限每企业每年度跟投一次;对成功在“新三板”和安徽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的中小企业首次股权融资的,在省级奖励基础上,按其首次股权融资额的 1%给予奖励,单个企业奖励金额不超过 50 万元;新三板挂牌企业转板上市同时享受境内外上市奖励政策;注册地迁至我市的上市、挂牌企业,同等享受我市上市、挂牌、直接融资、定增跟投等各项扶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