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青年创业计划实施方案如下

时间:2017-09-18 20:09:54 来源:池州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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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池州青年创业计划实施方案(2014—2017年)

创业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改善民生的重要途径,青年是创新创业的主体力量。为扶持青年创新创业,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贯彻“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的方针,按照“政府激励创业、社会支持创业、劳动者勇于创业”的要求,深入实施创业促进“千百十工程”,通过完善创业政策、改善创业环境、提升创业能力、健全创业服务等一系列措施,重点扶持大学生等各类青年群体创新创业。

二、扶持对象

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不良信用记录,有创业意愿和一定创业条件的城乡各类青年群体。重点扶持大学生(含国内各类高校的在校生、毕业生、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退役军人、返乡创业的青年农民工。

三、目标任务

(一)培育千名创业青年。每年开展创业教育和培训不低于2000人,其中,开展创业意识培训500人,创办企业培训1500人;每年培育自主创业青年1000人,其中,培育自主创业大学生300人以上。

(二)孵化百个创业项目。每年支持新建1-2个青年创业园,4年力争创建1-2个省级青年创业园,4年孵化青年创业项目30个;每年认定民营创业孵化基地1-2个,4年孵化青年创业项目30个;充分利用已建的创业孵化基地,4年孵化青年创业项目50个。

(三)扶持十家创新企业。整合各部门、各方面的政策和资源,每年重点扶持2-3家处在成长期的青年创业企业,力争4年扶持10家以上青年创办的小微企业成长为规模以上创新企业。

四、政策措施

(一)普及创业教育。将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体系,开发开设创新创业课程,并纳入学分管理。丰富创业教育形式,开展灵活多样的创业实践活动。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为普及创业教育提供有力支持。人社、教育部门要加强与高校的联系,强化在校大学生创业培训,鼓励支持有条件的高校、教育培训机构、创业服务企业、行业协会、群团组织等开发适合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的创业培训项目,使每一个有创业愿望和培训需求的大学生都有机会获得创业培训。积极推行创业模拟实训和创业案例教学,启动改善企业培训,不断提升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的创业能力。认真落实创业培训补贴政策,健全并加强培训补贴资金管理。强化创业培训教学监管,探索开展创业培训绩效评估,提高创业培训质量。(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教体局、市财政局。列在首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完善创业扶持政策。研究制定促进就业创业的综合政策,健全扶持创业工作体制机制,统筹整合各部门的创业扶持政策、资金和服务资源,充分发挥创业扶持资金使用效益和效率。通过简政放权、统一市场准入和市场监管制度,保障创业机会公平。落实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拓宽企业出资方式,放宽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推行电子营业执照和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进一步完善工商登记“绿色通道”,简化登记手续,优化业务流程,为青年创业者办理营业执照提供便利。完善税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创业扶持补助等措施,加大创业扶持力度。(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工商局)

(三)提供多渠道融资支持。认真落实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简化反担保手续,规范小额担保贷款及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多渠道筹集担保基金,促进小额担保贷款健康有序发展,保持小额担保贴息贷款年均发放规模亿元以上,确保符合条件的青年创业者都能申请享受小额担保贷款。积极推进安徽青年创业小额贷款项目实施,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青年创业小额贷款项目的支持力度。发挥市、县(区)中小企业专项担保资金作用,强化担保基金的独立担保功能,为青年创业争取贷款担保资金。积极争取安徽省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创业引导贷款项目,为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创业提供信用贷款、担保贷款等融资支持。落实创业补助政策,积极支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创业并带动就业,并按规定给予创业扶持补助。加快股权投资类企业发展,完善股权投资市场体系,拓宽创业融资渠道。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对青年群体创业贷款执行优惠利率,适当提高青年群体创业贷款不良率容忍度,要采取灵活、简便的授信方式发放贷款,减少广大青年群体创业者的申请时间,在授信期限内可以自主控制贷款期限,随用随贷,减少利息支出,并根据各行情况减免相关业务手续费,降低青年群体创业者的融资成本。(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经信委、市人社局、市人行、市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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