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青年创业计划实施方案如下

时间:2017-09-18 20:09:54 来源:池州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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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加大创业孵化基地平台建设。每年支持新建1-2个青年创业园,4年支持创建1-2个省级青年创业园,每年认定扶持1-2个民营创业孵化基地,整合提升已建各类创业孵化基地,进一步扩大创业孵化规模,完善覆盖全市的创业孵化基地平台网络,为青年创业者孵化提供场地支持。依托创业孵化基地平台,将各方面的政策资源落实到入园孵化企业。(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团市委)

(五)加强创业公共服务。建立政府购买公共创业服务机制,建立青年创业辅导制度,推进创业服务机构标准化、专业化建设,落实公共创业服务制度,建设完善创业项目库和青年创业人才库,形成集创业培训、项目推荐、专家指导、创业孵化、融资支持、跟踪服务等内容为一体的综合服务体系。积极探索将促进就业创业政策措施向网络创业就业领域延伸拓展的有效方式,为在电子商务网络平台上注册“网店”的创业大学生提供政策支持和服务。加强创业指导专家队伍建设,对具有潜力的创业企业进行跟踪指导和免费服务。建立创业服务联动机制,统筹利用各部门和群团组织的创业扶持政策、资金和服务资源,发挥扶持政策、资金叠加效应。(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团市委、市科技局、市工商局等部门)

(六)搭建创业交流平台。搭建青年创业者交流平台,为创业青年及时了解政策和行业信息、学习积累行业经验、寻找合作伙伴和创业投资人创造条件。引导青年创业者参加创业竞赛活动,开展“池州青年创业奖”、“池州优秀青年企业家”评选活动,每年举办一次“青春创业大讲堂”、“青年企业家进校园”、“创业事迹报告会”、“创业大赛”等活动,使之成为凝聚青年创业者、展示创业方案和创业项目的舞台,同时为创业投资机构、天使投资人等选择投资对象提供机会。吸收优秀的创业青年加入青年创业者协会、青年企业家协会、大学生创业协会等组织,交流、分享创业经验,共同提高创业能力。(责任单位:团市委、市人社局、市经信委、市教体局、市财政局)

五、工作要求

(一)充分激发青年创新创业精神。各地各部门要广泛宣传“池州青年创业计划”,大力弘扬创新创业创优的时代精神,让更多的青年释放出勇于创新创业的激情和活力。

(二)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的要求,科学界定政府与市场、企业、社会的关系,通过简政放权,统一市场准入和监管制度,提升公共创业服务能力,加大创业扶持力度,更好地发挥政府激励创业职能作用。

(三)发挥部门优势形成合力。青年创业计划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实施,发展改革、教育、科技、经济和信息化、财政、工商行政管理、团委、人民银行等部门协作推进,统分结合,上下联动,定期沟通协商,形成工作合力。各部门要把本计划落实与执行情况作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定期进行绩效考核。

(四)着力发挥社会支持作用。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社会资本在创新创业中的积极作用,充分发挥社会力量扶持创业,通过政府购买社会组织创业服务、财政资金带动社会资本投入等多种形式,引导、支持社会力量扶持青年创新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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