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你好,我想咨询二胎新生儿两个月了,还没落户,夫妻双方户口不在一起,需要什么证明好方便回家给孩子落户,男方平度崔召镇下边村里的 ,女方户口在日照,需要开什么证明吗,现在不在平度不太了解落户是去崔召镇还是哪里
您好,此问题平度市公安局进行了调查处理。根据《山东省公安厅关于在全省户籍管理领域推行“1+6”服务模式的通知》(鲁公通【2019】64号)附件《户籍管理高频事项“一次办好”材料清单》规定:婚生随父母出生登记所需材料: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出生医学证明、结婚证。您可持上述材料到崔召派出所办理户口申报。如您有问题,欢迎联系平度市公安局87362451进行详细咨询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