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的轻型厢货脱审不到1个月,今天车检员要我到交警队缴纳罚款扣分才可以审车,是这样吗?没有宽限期吗
您好,对您反映的问题,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进行了落实,现办理情况如下: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四十九条 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在机动车检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申请前,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行驶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根据道路交通法第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机动车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处罚三分扣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