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关于外来务工人员公租房申请标准

时间:2019-10-25 02:33:05 来源:365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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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人30岁,未婚,大专学历,持有中级职称,籍贯江苏省徐州市,于2018年1月来青务工,2019年1月在市北区办理了居住证,租住在市北区水清沟河清路,2018年8月开始在青岛董家口经济区管委,青岛市政府派出机构,驻地在西海岸新区泊里镇,工作并交纳社保,月收入税后4500,荣获青岛西海岸新区2018年度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称号,

请问是否可以在市北区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请函复为盼,

现将您所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经落实,市北区房产管理二处工作人员已与您联系,外来务工人员申请保障性住房需及时关注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的公告,由单位统一办理。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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