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你好!我是一名退役军人。属于外来务工。曾在青岛有八年的军旅生涯。后退役在青岛以务工为生计。一家三口都是外来务工人员。以租房居住。本人属于优抚对象类别人员。务工收入微薄。加以租房孩子上学,务工收入来源基本所剩无几。希望加快针对外来务工人员公租房的申请进度。
您好,根据相关政策,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市区住房保障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应在公安机关连续办理市区范围内居住登记1年以上;
2.已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 (聘用)合同;
3.在我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 1年以上或在我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3年以上;
4.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无私有住房且未承租公房。
如您符合条件,在住房保障部门发布公告后,可按规定程序申请,申请人原则上通过所在单位向其单位所在地的区住房保障机构提出申请,对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由区住房保障机构予以资格登记,结合房源情况组织实施配租工作。目前,暂无面向外来务工人员的公租房房源对外配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