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在青岛工作,母亲65岁了,在老家缴纳的医保,按照最新下发的政策,外地户口人员可以在青岛缴纳医保,请问:1、我母亲这种情况办理居住证之后可以在青岛开发区缴纳医保吗?2、若能入,享受什么待遇?
您好,来信收悉,西海岸新区管委进行了落实,根据青医保规【2019】4号文规定,在我市长期居住的外地户籍居民,未在青岛市区域外参加城镇职工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享受待遇的,可于2019年11月1日至2019年12月20日期间携带青岛市公安部门签发的处于有效期内的《山东省居住证》、身份证、个人承诺书等材料到就近的街道(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办理我市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和缴费手续。外地户籍申请人申请参加青岛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不得在其他地区重复参保并享受相关待遇。《居住证》持有人缴费后,按规定享受青岛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关待遇,待遇享受期为下一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因您未提供联系方式无法联系,如有居民医保征缴相关问题可拨打86166286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