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居住证残疾证的外地残疾人在青岛交社保有什么优惠补贴?

时间:2019-11-13 02:36:36 来源:365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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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问有居住证残疾证的外地残疾人在青岛交社保有什么优惠补贴?

您好,来信收悉,市残联进行了落实,1、关于残疾人个体经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补贴:根据《关于印发<青岛市残疾人就业政策及财政资金补助实施办法>的通知》,个体经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补贴仅面向本市户籍残疾人,不包括外地户籍残疾人。2、关于用人单位招用外地户籍符合双6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根据《关于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在常住地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且在当地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不含补缴月数),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进行了失业登记的残疾人,可到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或区(市)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后,如果被用人单位安置就业,用人单位可向人社部门申领人单位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如果从事灵活性就业,可向人社部门申领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1)关于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用人单位招用经本市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以及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办理就业登记,按规定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用人单位可向人社部门申领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2)关于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经本市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1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在青岛行政区域内从事灵活性就业并按规定进行灵活就业登记,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可向人社部门申领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3、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居民社会医疗保险:经与人社部门了解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仅面向本市户籍人员;居民社会医疗保险,2020年起,允许有居住证的符合条件的外地户籍人员参保,具体政策请咨询人社等相关部门,人社政策咨询电话:12333。也可向青岛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咨询,电话为80979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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