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条件

时间:2019-11-14 05:27:09 来源:365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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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一名外来务工人员,户籍所在地潍坊市昌邑市北孟镇范家村。我来青岛工作十五年,有五险一金十四年多了。我想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就是求助怎么申请?现在有没有面对外来务工人员的配组房源。谢谢!

您好,根据我市住房保障政策规定,外来务工人员已纳入我市住房保障范围,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市区住房保障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应在公安机关连续办理市区范围内居住登记1年以上;

2、已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

3、在我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或在我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3年以上;

4、在本市区范围内无私有住房且未承租公房。

现阶段,可供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房源位于城阳区、黄岛区、高新区等区域,主要面向用工较多的企事业配租。待房源具备配租条件后,住房保障部门将在《青岛日报》和青岛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发布公告。如您符合条件,届时按照公告要求,可通过用人单位向单位所在地的区住房保障机构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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