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慢性病卡怎么办理?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处理意见: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依据《六安市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门诊治疗管理办法》(六人社秘〔2016〕357号)第七条规定,申请人须携带社保卡、申请表、近两年二级以上(含二级)医疗机构门诊或住院病历及诊断依据(各种检查报告单),重症精神病人需凭精神病专科医院出具的住院病历或者疾病证明单等材料,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或其指定部门提出申报申请。慢性病评审每季度一次,每季度前2个月申报,季度末评审。具体可咨询市医疗保险业务窗口,电话:0564-3376078。感谢您对我市医保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处理单位:网络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