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住房公积金异地转入的受理条件和办理要件

时间:2019-11-15 21:35:33 来源:365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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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评论

 你好,打扰了,我有一个问题咨询一下,就是我之前在烟台工作交的社保和五险一金有十年了,现在我回咱们青岛上班,这个社保和公积金有没有对接起来呀,如果需要对接需要什么手续呢

受理条件:

住房公积金转入本市:异地缴存职工将账户余额转移到我市时,须在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

办理要件:

住房公积金转入本市:

1. 职工申请:(1)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需提供原单位名称、原个人住房公积金账号信息);(2)《青岛市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一式两份。

2. 同一单位多名职工同时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的,可委托单位经办人代为申请:(1)《青岛市集中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委托书》;(2)《青岛市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一式两份;(3)职工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4)单位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备注:异地转入业务目前已经实现网上办理,您可通过个人专业版网厅办理异地转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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