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房屋为一层,上面便是屋顶,房屋为个人所有,现在需要对房屋的承重墙进行移位并进行砸除,这个砸除承重墙或者对其施工的话是否需要审批,如若需则需报审哪个部门审批,设计与施工是否需要资质,各需要那些资质才能对承重墙进行设计施工,
您好,根据《青岛市房屋使用安全条例》第九条第二项规定,房屋使用和装修过程中,禁止拆除承重墙。
若需在承重墙上开挖洞口或者扩大洞口的,根据《条例》第十条规定:房屋产权人应当在装修施工十日前,向所在区(市)房屋行政主管部门申报装修安全登记,申请时应提报下列资料:1.《青岛市房屋装修安全登记申请表》;2. 申请人身份证、装修房屋权属证明,申请人为使用人的,应提交房屋所有权人同意的书面证明;3.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图纸(设计文件应包括洞口的加固设计方案),房屋装修涉及供暖、燃气、消防、电力、通讯等设施改动的,应当同时提交其管理部门审查同意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