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别的城市都是自己去公积金中心办理,只有青岛是要交到单位统一办理,市政府什么时候能解决这一问题?
您好,来信收悉。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了落实,自12月1日起,我市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提取业务将放开个人办理。您可根据您的实际情况,携带异地购房合同原件、全额购房发票或契税完税证明原件、结婚证原件、银行借款合同原件、还款明细(加盖银行章)、身份证、青岛公积金联名卡或五大银行Ⅰ类卡,到任一管理处办理提取。如您有疑问,可登录中心官方网站-便民指引-提取中查看,也可拨打0532-12329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