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迁入人员是否可以凭借购房合同落户长沙?孩子可以入读当地初中吗?

时间:2019-11-23 16:03:45 来源:365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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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家小孩明年就要上初中了,但是我们户口在长沙县,如果我们在市内买了房,是否可以以购房合同落户?落户后是否可以参加微机派位?如果不能以购房合同落户,那我们要怎么样才能入读初中?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经调查,现回复如下:根据《长沙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外迁入人员落户条件的通知》(长公通〔2018〕43号)登记条件:在我市通过购买、受赠、继承、自建、单位分配等途径,拥有了住宅、商业用房、商住两用房或办公用房合法所有权的,实行“一房一户”落户,可以将本人户口迁入我市房屋所在地城镇地区。进行析产的住宅、商业用房、商住两用房或办公用房,由不动产权属证书上的所有产权共有人协议并经公证确定一名迁入人。与迁入人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可以随同迁入。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经调查,现回复如下:市民: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经职能部门处理后,现回复如下: 根据国家政策,义务教育阶段实行免试就近入学。按照适学儿童(少年)户籍和家庭住房情况,依据“房户一致”优先原则安排入学。若您在长购房且实际居住,可以凭房产依据报名参加派位;若小孩户口在长沙城区,且实际在城区居住,可凭户口和居住证依据参加报名和微机派位。 再次感谢您对长沙教育的关注和支持,我局相关部门将高度重视,竭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长沙教育。特此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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