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为人防工程使用的地下车位,是否可以买卖?
经胶州市城乡建设局落实,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开发商没有人防工程的产权,不能私自出售人防工程。《人民防空法》第五条:“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第五十九条:“由单位、个人投资建设或者连同地面建筑整体购置的防空地下室,平时由投资者或使用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维护、管理和使用,战时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统一安排使用”。开发商作为人防工程投资建设主体和平时开发利用的收益主体,防空地下室建成后,平时由投资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维护、管理和使用。感谢您对城建工作的关心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