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残疾人有免物业费的相关政策吗?
您好,对您反映的问题,市发展改革委进行了落实,《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城市低收入残疾人家庭,优先纳入城市廉租住房或者经济适用住房保障范围,按照规定提供租房补贴、实物配租或者减免租金,并在楼层分配中给予照顾。”目前的物业服务收费政策中,对残疾人家庭没有免收规定。
广大市民朋友们:为提升我市公共交通服务水平,落实公交便民惠民政策,按照《芜湖市“...[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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