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内容:我是2011年毕业的,学士学位证书不慎丢失,请问怎么补办?谢谢
处理意见:学位证书遗失不能补办原件,只能开《学位证明书》 1、学位证书是由毕业学校的出具证明。 2、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毕业、结业、肄业和学位的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处理单位:安徽省教育厅
广大市民朋友们:为提升我市公共交通服务水平,落实公交便民惠民政策,按照《芜湖市“...[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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