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 容:领导您好, 我家在琅琊区石马村,现在因家庭需要,要把户口分户,不知道是否能够分户,需要开具哪些证明材料。
转办单位:滁州市公安局
答复情况:解答来源::滁州市公安局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根据《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规定,户内房屋所有权已经变更分割的,可以凭房屋所有权已经变更分割的合法证明材料申报分户登记。房屋所有权未变更、分割的,不予分户。 如有疑问,可向我局治安管理支队咨询,电话:0550-3064711-2109,联系人:许警官。
广大市民朋友们:为提升我市公共交通服务水平,落实公交便民惠民政策,按照《芜湖市“...[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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