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青岛高新区买房是否可以用北京公积金贷款

时间:2019-12-26 05:29:33 来源:365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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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青岛高新区买房是否可以用北京公积金贷款

您好,来信收悉,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管理处进行了落实,具有青岛市户籍,在其他城市就业并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购买市里国有土地上可以办理产权的自住住房时,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证明材料,向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 申请人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须符合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规定条件和住房公积金申贷缴存标准,且申请人及其配偶在其他城市缴存地均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 申请人及其配偶只允许办理一次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申请人或其配偶在我市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按我市贷款次数认定标准执行。申请人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认定标准、贷款额度计算及贷款期限执行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申请人配偶在市缴存住房公积金,或具有青岛市户籍在其他城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符合市住房公积金申贷缴存标准的,可合并计算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额度。办理详情您可登录我中心官方网站首页(http://zfgjj.qingdao.gov.cn/n28356077/index.html)-便民指引-贷款-贷款申请办理指南-职工异地缴存本市公积金贷款手续办理服务指南查看。 如有疑问,欢迎拨打0532-12329转人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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