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好!我2017年在深圳有交过住房公积金和社保,现在在长沙工作,交五险一金已经有一年的时间了,请问我该如何将深圳那边的公积金和社保转移到长沙的账户?办理需要我准备哪些材料?在哪里办理?谢谢!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经调查,现回复如下:您好,1.“养老跨省转移条件”:根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1、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的;2、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3、经县级以上单位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4、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积缴费年限不满10年,按规定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或因没有满10年参保地转移至户籍所在地的。 2. “养老跨省转移流程”:(1)转出地工作人员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交由参保人员提交给接收地经办机构;(2)接收地经办机构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邮寄至转出地经办机构;(3)转出地工作人员根据《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打印《参保人员养老保险转移接续信息表》,邮寄至接收地经办机构。 3.“医疗跨省转移流程”:(1)转出地工作人员打印《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交由参保人员提交给接收地经办机构;(2)接收地经办机构开具《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邮寄至转出地经办机构;(3)转出地工作人员根据《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打印《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邮寄至接收地经办机构。 公积金转移事宜请具体咨询公积金中心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经调查,现回复如下:根据四部委(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公安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建金[2018]46号)规定,缴存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先办理个人账户封存。账户封存期间,在异地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的,办理异地转移接续手续。职工在我中心设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并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可申请将在异地中心(含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到我中心。在本中心正常缴存6个月后,您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表格一式两份,可在我中心官网下载,或到管理部窗口领取)至缴存管理部窗口申请办理异地公积金转入手续。若您以后还有住房公积金方面的疑问,欢迎您拨打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我们会为您详细解答。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