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的商铺落户长沙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时间:2020-01-01 00:44:34 来源:365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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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领导您好,我于2019年10月在长沙望城全款买了一套商铺,不是析产的格子铺,已经网签,合同已经备案,契税等都已经缴纳,有凭证,2020年8月交房,所以房产证还没有下来,根据政策条款“在我市通过购买、受赠、继承、自建、单位分配等途径,拥有了房屋(含住宅、商业用房、商住两用房或办公用房)合法所有权的人员,可以申请将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户口迁入我市房屋所在地城镇”凭“我市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发放的房屋产权证或者已经在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可落户长沙,但是我打电话咨询望城公安局,表示已经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无法落户,必须要房产证才能落户,目前我在长沙创业初级阶段,对购房有刚需,我想请问我买的商铺到底能不能凭借备案的购房合同落户长沙,如果不行,为何政策文件这么写呢?到底需要什么样的条件才能落户长沙?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经调查,现回复如下:您好!经望城区公安分局核实,根据“长公通〔2018〕43号”之规定进行析产的住宅、商业用房、商住两用房或办公用房,由不动产权属证书上的所有产权共有人协议并经公证确定一名迁入人。因您购买的是商铺,必须要产权证才能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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