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8年退伍后回原籍衡山,现可直接落户至长沙吗?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经调查,现回复如下:您好!根据《长沙市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军人退出现役的,可以申请将户口登记在安置地。与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的户口可以随迁。安置落户地为城镇的,随迁子女不受年龄、婚姻状况等条件限制。申报材料:一、申请表;二、军人居民身份证(无居民身份证的,需提交《军人公民身份号码登记表》,无公民身份号码的,还需提交部队师级以上单位政治部门出具的未编码的证明(下同)); 三、县级以上复员、转业或退伍军人安置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落户介绍信》、《军队转业干部落户登记表》等);四、有家属随迁的,提交以下材料:1.随迁人员的居民户口簿;2.亲属关系凭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