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房产过户给本人的父母名下,什么程序?需要缴纳哪些税收?

时间:2020-03-21 07:51:17 来源:365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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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案例:本人现将房产(包河区,名下唯一一套,93.8平米),过户给本人的父母名下(父母名下目前无房产),请问是什么程序?需要缴纳哪些税收?需要注意什么?谢谢。

回复单位合肥市地方税务局、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解答内容:

一、经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核实,您反映的您的一套房屋过户给父母的程序和税收问题,请您按照买卖或赠与方式均可,其他没有需要注意的。二、经市税务总核实,您现要进行住宅过户,您可自行选择买卖或赠与方式。一、通过买卖方式过户,卖方需要缴纳的税费有:增值税,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免征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税率为7%(市区)、5%(县城、镇)、1%(其他);教育费附加,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税率为3%;地方教育附加,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税率为2%;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以其转让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缴纳,税率为20%,若您未能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税务机关可依法按您住房转让收入的1%核定应纳个人所得税额(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买方需要缴纳的税费有: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对于个人购买家庭第三套或以上住房,按3%的税率征收。二、直系亲属通过赠与方式过户。赠与方需要缴纳的税费有:印花税,按“产权转移书据”税目缴纳,税率为0.05%。受赠方需要缴纳的税费有:契税,税率为3%;印花税,按“产权转移书据”税目缴纳,税率为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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