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合肥买了商品房,但是交房时间还没有到,没有不动产权证书,只有购房合同和贷款合同,房子是瑶海区龙岗经济开发区的,目前我户口还挂在合肥的集体户上,我想尽快以新房为地址办理户口,并且把我的孩子的户口转到该户口本上,因为明年小孩要上小学一年级了,小孩户口目前还是在老家,请问是否能够办理?另外是否可以以购房合同和贷款合同办理小学一年级入学呢?
解答内容:
经区教育体育局核实,根据义务教育招生政策,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实行“两个一致”(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并单独立户;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独立产权房产地址一致)的招生入学办法。符合“两证一致”政策的,到学区学校免试就近入学,购房合同一般不作为入学依据。建议您及时办理房产证,并将户口迁至房产所在地,即满足两证一致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