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城区这个棚改征收地的规划新鲜出炉 1100平方的公园等你来逛

时间:2020-04-19 03:46:56 来源:365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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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J03单元0401、0402、0501地块为迎江区棚改地块,总用地面积约为4.84公顷。

0401地块东至洪运幼儿园、西南至少年宫东路东二巷、北至宜光西路1号楼,用地面积约为0.11公顷;

0402地块东至文教花园,南至少年宫东路2号院,西至少年宫东路,北至少年宫东路东二巷,用地面积约为3.47公顷;

0501地块东至老先锋巷,南至先锋巷西巷北侧住宅,西至华中西路南二巷,北至华中西路,用地面积约为0.65公顷。

地块规划用途及指标

YJ03-0401地块:公园绿地,绿地率≥75%;

YJ03-0402地块:二类居住用地,容积率<2.0,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建筑高度≤60米;

YJ03-0501地块:商业用地,容积率<1.2,建筑密度≤50%,绿地率≥20%,建筑高度≤24米。

建筑退让

1. 新建建、构筑物后退华中西路、少年宫东路道路红线不小于10米。

2. 新建建、构筑物后退少年宫东路东二巷、华中西路北一巷、华中西路南二巷道路红线在满足相关规范要求前提下,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且多层建筑后退道路红线不小于5米,高层建筑(含中高层建筑)后退道路红线不小于10米。

3. 围墙及附属物退让华中西路、少年宫东路、少年宫东路东二巷、华中西路北一巷道路红线距离不小于3米。

4. YJ03-0501地块围墙及附属物退让用地边界距离不小于10米。围墙及附属物退让道路的区域内应作为防护绿化带,不得用做停车。

停车位配建

1. 地块内住宅按照机动车≥1.0车位/户,非机动车≥1.5车位/户配建停车位。住宅机动车停车位应全部预留充电桩建设安装条件,配建不少于规划停车位10%的充电桩。

2. 商业零售建筑按照机动车≥1.0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非机动车≥4.0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配建停车位。菜市场按照机动车≥1.0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非机动车≥8.5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配建停车位。

3. 公共建筑应按不低于机动车停车位总数20%的比例配建充电桩或预留充电设施接口。

配套设施

1. YJ03-0402、0501地块各配套建设一处全天候对外开放的公共厕所,建筑面积不小于60平方米。

2. YJ03-0501地块配建中心菜市场一处,要求建筑面积不小于2500平方米。

3. YJ03-0501地块配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处,要求建筑面积不小于2000平方米。

4. 养老服务设施、文体设施、物业管理设施、公共安全设施等其他公共服务设施及市政基础设施按照《安庆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2017年)和《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要求执行。

道路系统控制

规划地块道路交通主要依托现状的华中西路、少年宫东路、华中西路南二巷,规划的少年宫东路东二巷:

华中西路道路红线宽度为40米;

少年宫东路道路红线宽度为25米;

少年宫东路东二巷道路红线宽度为12米;

华中西路南二巷道路红线宽度为5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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