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东部新城9宗地块亮相,滨江CBD板块1宗地块内需建211教育品牌旗下分校!

时间:2020-04-22 02:10:47 来源:365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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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0日,安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官网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预出让公告。

东部新城9宗地块亮相,2宗位于碧桂园时代之光北侧;7宗位于置地安庆中心西侧。

截图|图源安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9宗地块中含2宗科教用地,均需配建36班小学,其中滨江CBD片区内科教用地配建小学,须与国家“211工程”大学之一所属的教育品牌合作,并在申请办学地点设立安庆分校

地块信息

1

潜江路与迎宾东路交叉口东北侧地块

YJ10-0604、0605地块位于东部新城,东至辉煌路、南至迎宾东路、西至潜江路、北至区间路,即碧桂园时代之光的北侧。

周边配套:安庆体育中心,新博物馆,安庆市市政府,外国语学校,安庆职业技术学院,秦潭湖湿地公园,康熙河(新河)景观带,碧桂园时代之光,金大地天元府,皖投天下名筑等。

地块卫星图|图源安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竞买要求:

竞得人在地块内须配建12班幼儿园一处,用地面积不小于54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小于3749平方米,要求独立占地;配建全天候对外开放的公共厕所一处,建筑面积不小于60平方米。以上配建竣工验收后,不动产权无偿移交给安庆经开区管委会。

竞得人须配建YJ10-0605地块内36班小学一处,建筑面积不小于18000平方米。竞得人配建的学校须与本次出让地块同步建设,竣工验收后,不动产权无偿移交给安庆经开区管委会。学校交付标准按照市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竞得人须在规划建筑设计方案批准后3个月内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2年半内竣工(主体结构封顶)。

2

独秀大道与华中东路交叉口东南侧地块

YJ07-1601、1701、1702、2101、2102、2201、2202地块位于东部新城,东至晴岚路、南至东里巷、西至独秀大道、北至华中东路,即置地安庆中心西侧。

周边配套:苏宁广场(在建中),置地·安庆中心,中梁·滨江壹号,恒大绿洲,林语棠、绿地迎江世纪城,安庆十中等。

地块卫星图|图源安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块详情|图源安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周边配套

道路位置图|图源安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竞买要求:

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后7日内,提供竞买人或其所在母公司(控股股东或控股股东控股的其他公司)须具有国内其他城市高层建筑建设开发的业绩(提供项目竣工备案表(复印件加盖公章,下同),单体建筑高度在90米及以上的证明文件),须具有国内开发、自持、自营商业综合体的经验(提供单体建筑面积不低于3万平米商业综合体的竣工备案表或自持建筑面积不低于5万平方米的特色商业示范街区书面文件)。由迎江区人民政府会同市招商中心进行审核。迎江区人民政府须在收到证明材料后2日内,会同市招商中心出具书面审核意见,并函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核意见不认可的,取消竞得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

竞得人须依据市政府认可的东部新城滨江片区概念规划方案优化设计,在YJ07-2201、2202地块各布置一栋高度不低于90米的高层建筑

竞得人须无偿代建东里巷、规划一路、双创路和港青路(独秀大街至晴岚路段)等市政道路,具体建设方案和要求见东里巷、规划一路、双创路和港青路(独秀大街至晴岚路段)初步设计方案,竞得人可进一步优化完善设计方案,按批准的初步设计方案投资建设。由市住建局负责办理上述市政道路工程建设监管和工程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后,无偿移交给市城管局。

竞得人须在YJ07-1601地块内配建12班幼儿园一处,用地面积不小于54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小于3749平方米,要求独立占地。在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前提下,竞得人移交后可优先申请办学,须承诺其办学质量须达到市级一类幼儿园。配建厕所一处,建筑面积不小于60平方米。以上配建竣工验收后,不动产权无偿移交给迎江区人民政府。

竞得人须在YJ07-1702地块内配建36班小学一处,建筑面积不小于18000平方米。竣工验收后,不动产权无偿移交给迎江区人民政府。竞得人移交后可优先申请办学,但须与国家“211工程”大学之一所属的教育品牌合作,并在申请办学地点设立安庆分校

竞得人代建的市政道路须与本次出让的商服、住宅地块同步建设,在出让合同约定竣工时间内完成竣工验收,不能在出让合同约定时间内完成代建工程竣工验收的,视为违约,竞得人须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总造价的10%向出让人支付违约金,并继续履行代建义务;竞得人拒绝继续履行的,须承担市政道路的实际建设费用。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市住建局、城管局、迎江区人民政府监督落实。

竞得人须按照规划设计条件和批准的规划方案进行建设,YJ07-2101、2201、2202地块(简称商服地块)内项目的所有建筑单体出正负零前,YJ07-1601、1701、2101、2102地块(简称住宅地块)预售住宅房屋建筑面积比例不得高于可售住宅房屋总建筑面积的50%;商服地块内项目的所有建筑单体结构完成70%前,住宅地块预售住宅房屋比例不得高于可售住宅房屋总建筑面积的80%;商服地块内项目的所有建筑单体结构封顶前,住宅地块预售住宅房屋比例不得高于可售住宅房屋总建筑面积的90%。由市住建局会同迎江区人民政府负责监督落实。

竞得人须在规划建筑设计方案批准后3个月内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3年半内竣工(主体结构封顶)。

来源:安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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