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男职工生育津贴报销的话需要哪些材料呢?

时间:2020-04-26 22:05:14 来源:365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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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案例:妻子去年9月份在安徽省妇幼保健院生产的,妻子没有社保,我个人在单位有购买长丰县五险。到现在都没有找到是在哪个单位进行报销,想问下:1、去年9月份生产的现在还能报生育津贴吗?2、如果可以生育津贴报销,能给个方式或者找哪个单位去报销这个生育津贴?3、报销的话需要哪些材料呢?

回复单位长丰县人民政府(政府办公室)

解答内容:

经县医疗保障局了解,根据现执行的生育政策,男职工已参加职工医保但配偶未就业参保生育的,可享受生育保险医疗费待遇补贴,标准为最高限额1000元下据实报销。(已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中享受生育医疗待遇或生育补助的,可提供加盖公章的发票复印件及回执),报销高于1000元的不予报销,低于1000元的按发票予以补差,1000元封顶)。所需资料如下:1、申报人社会保障卡复印件1份;2、结婚证、结婚证复印件1份;3、婴儿医学出生证明、婴儿医学出生证明复印件1份;4、生殖保健服务证或生育证复印件1份;5、住院发票原件;6、出院小结原件;7、男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以上资料在长丰县水湖镇政务中心大厅一楼医保窗口申报办理,电话:662222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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