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城区新建6所幼儿园!规划正式批复…

时间:2020-05-18 00:38:27 来源:365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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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六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了

城区6所新建幼儿园

规划方案的批复

详细公布了

6所新建幼儿园的

建设位置、建筑面积、风格、

规划设计图等信息

你最期待哪一所

六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

六安市城北新城幼儿园规划方案的批复

金安区教育局:

你单位申报的六安市城北新城幼儿园(位于正阳路以西、人民路小学北校南侧)规划方案悉,根据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2020年第二次工作例会精神,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规划方案。

二、整体建筑风格以及沿城市道路的建筑立面、造型、色彩等须严格按审批后的方案实施。

三、地块内电力、电讯等管线设施必须地下铺设,并与市政管线相衔接;地块的排水系统必须采用雨污分流制,并确保与城市雨污排水系统相衔接。

四、活动用房应满足冬至日不小于3小时的日照标准。

五、根据《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绿色建筑推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六政﹝2014﹞30号)要求,新建建筑须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六、根据《六安市城市建设项目节水设施三同时管理办法》(六城管﹝2015﹞25号)要求,新建项目应执行“节水三同时”制度。

七、项目总建筑面积为5149平方米(含地下189平方米)。

请接到批复后,前往政务中心申请办理有关手续。建设单位在建设中要严格按规划实施,不得随意更改。

六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

六安市丰安幼儿园规划方案的批复

金安区教育局:

你单位申报的六安市丰安幼儿园(位于安丰路以东、丰安小区内)规划方案悉,根据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2020年第二次工作例会精神,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规划方案。

二、整体建筑风格以及沿城市道路的建筑立面、造型、色彩等须严格按审批后的方案实施。

三、地块内电力、电讯等管线设施必须地下铺设,并与市政管线相衔接;地块的排水系统必须采用雨污分流制,并确保与城市雨污排水系统相衔接。

四、活动用房应满足冬至日不小于3小时的日照标准。

五、根据《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绿色建筑推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六政﹝2014﹞30号)要求,新建建筑须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六、根据《六安市城市建设项目节水设施三同时管理办法》(六城管﹝2015﹞25号)要求,新建项目应执行“节水三同时”制度。

七、项目总建筑面积为4849平方米(含地下189平方米)。

请接到批复后,前往政务中心申请办理有关手续。建设单位在建设中要严格按规划实施,不得随意更改。

六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

六安市皋城幼儿园规划方案的批复

金安区教育局:

你单位申报的六安市皋城幼儿园(位于皋城路以南、大雁河以西)规划方案悉,根据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2020年第二次工作例会精神,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规划方案。

二、整体建筑风格以及沿城市道路的建筑立面、造型、色彩等须严格按审批后的方案实施。

三、地块内电力、电讯等管线设施必须地下铺设,并与市政管线相衔接;地块的排水系统必须采用雨污分流制,并确保与城市雨污排水系统相衔接。

四、活动用房应满足冬至日不小于3小时的日照标准。

五、根据《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绿色建筑推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六政﹝2014﹞30号)要求,新建建筑须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六、根据《六安市城市建设项目节水设施三同时管理办法》(六城管﹝2015﹞25号)要求,新建项目应执行“节水三同时”制度。

七、项目总建筑面积为2439平方米(含地下189平方米)。

请接到批复后,前往政务中心申请办理有关手续。建设单位在建设中要严格按规划实施,不得随意更改。

六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

六安市金桥幼儿园规划方案的批复

金安区教育局:

你单位申报的六安市金桥幼儿园(位于文华路以南、金桥小区西北角)规划方案悉,根据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2020年第二次工作例会精神,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规划方案。

二、整体建筑风格以及沿城市道路的建筑立面、造型、色彩等须严格按审批后的方案实施。

三、地块内电力、电讯等管线设施必须地下铺设,并与市政管线相衔接;地块的排水系统必须采用雨污分流制,并确保与城市雨污排水系统相衔接。

四、活动用房应满足冬至日不小于3小时的日照标准。

五、根据《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绿色建筑推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六政﹝2014﹞30号)要求,新建建筑须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六、根据《六安市城市建设项目节水设施三同时管理办法》(六城管﹝2015﹞25号)要求,新建项目应执行“节水三同时”制度。

七、项目总建筑面积为4209平方米(含地下189平方米)。

请接到批复后,前往政务中心申请办理有关手续。建设单位在建设中要严格按规划实施,不得随意更改。

六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

六安市梅山北路幼儿园规划方案的批复

金安区教育局:

你单位申报的六安市梅山北路幼儿园(位于解放路以西、梅山北路小区南侧)规划方案悉,根据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2020年第二次工作例会精神,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规划方案。

二、整体建筑风格以及沿城市道路的建筑立面、造型、色彩等须严格按审批后的方案实施。

三、地块内电力、电讯等管线设施必须地下铺设,并与市政管线相衔接;地块的排水系统必须采用雨污分流制,并确保与城市雨污排水系统相衔接。

四、活动用房应满足冬至日不小于3小时的日照标准。

五、根据《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绿色建筑推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六政﹝2014﹞30号)要求,新建建筑须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六、根据《六安市城市建设项目节水设施三同时管理办法》(六城管﹝2015﹞25号)要求,新建项目应执行“节水三同时”制度。

七、项目总建筑面积为3389平方米(含地下189平方米)。

请接到批复后,前往政务中心申请办理有关手续。建设单位在建设中要严格按规划实施,不得随意更改。

关于六安市清水河学校第三小学

附属幼儿园规划方案的批复

金安区教育局:

你单位申报的六安市清水河学校第三小学幼儿园(梅山北路以东、清水河学校初中部以西)规划方案悉,根据市规划委员会办公室2020年第二次工作例会精神,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规划方案。

二、整体建筑风格以及沿城市道路的建筑立面、造型、色彩等须严格按审批后的方案实施。

三、地块内电力、电讯等管线设施必须地下铺设,并与市政管线相衔接;地块的排水系统必须采用雨污分流制,并确保与城市雨污排水系统相衔接。

四、活动用房应满足冬至日不小于3小时的日照标准。

五、根据《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绿色建筑推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六政﹝2014﹞30号)要求,新建建筑须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六、根据《六安市城市建设项目节水设施三同时管理办法》(六城管﹝2015﹞25号)要求,新建项目应执行“节水三同时”制度。

七、总建筑面积为7763平方米(含地下187平方米)。

请接到批复后,前往政务中心申请办理有关手续。建设单位在建设中要严格按规划实施,不得随意更改。

期待早日建成投入使用

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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