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职工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区别

时间:2020-05-21 12:56:37 来源:365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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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案例:职工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在一般疾病,大病的门槛和报销标准分别是多少?

办理部门:市医保局

解答内容:您反映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我市城乡居民普通住院起付线与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起付线200元,报销比例90%;二级和县级医疗机构起付线500元,报销比例85%;三级(市属)医疗机构起付线700元,报销比例75%;三级(省属)医疗机构起付线1000元,报销比例70%。到市域外(不含省外)住院治疗的,上述类别医疗机构起付线增加1倍,报销比例降低5个百分点。到省外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起付线按当次住院总费用20%计算(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计算,最高不超过1万元),报销比例60%。 我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为1万元,一个保险年度计1次起付线。分段报销比例:大病保险起付线以上至5万元段,报销比例60%;5(含5万元)--10万元段报销比例65%;10(含10万元)--20万元段,报销比例75%;20万元及以上段,报销比例80%。 我市参保职工普通住院起付线与医保范围内费用报销比例:一级医院(市内)起付线300元,在职人员报销90%,退休人员报销92%;二级医院(市内)起付线400元,在职人员报销88%,退休人员报销90%;三级医院(市内)起付线500元,在职人员报销86%,退休人员报销88%;在上述医院住院,一个年度内第二次或多次住院的,起付标准为200元,报销比例从上;在我市基层乡镇及社区公共医疗卫生机构住院治疗的,发生的符合医保范围内费用,起付线100元,在职人员报销90%,退休人员报销92%; 参保职工一个年度内费用超过基本医疗支付限额(6.5万元)以上部分进入医疗救助。医疗救助不设起付线,支付比例为90%,支付限额为25万元。 因您没有留下联系方式,无法详细了解您的情况。感谢您的来电,如有其它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0558-5025535。 亳州市医疗保障局 欢迎您再次登陆网站留言或者拨打12345市长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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