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你好,本人苏州户籍,原在新区缴存公积金,于2018年4月停缴,现公积金账户处于封存状态。目前参加园区的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请问这样的情况下,新购商品房可以提取原先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吗?
受理单位:
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回复:
您好!您购买商品住房,可以一次性购房提取公积金,公积金账户停缴对办理购房提取手续没有影响。请您凭购房合同、部分或全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身份证、本人名下苏州地区的I类银行借记卡(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苏州银行任一即可)办理。购房职工以外,其配偶、同一本户口本的直系亲属(仅指购买住房职工的父母、子女[含配偶])也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另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及户口本。注:《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开具时间要求在一年之内,提取公积金的金额为此票据开具日期当月的公积金账户余额,再扣除最近一个月的公积金月缴存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