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案例:尊敬的各位领导,庐江县环巢湖生态修复金牛河工程(金牛镇)拆迁安置其中一种方案是按家庭人口数分房,我家属和小孩是金牛镇户口享受此次安置政策,拆迁安置户主也是我岳父。但我本人非金牛镇户口,现村里要我出具我在户口所在地没有宅基地证明。想咨询此项证明是否必要或合理?
回复单位庐江县人民政府(政府办公室)
解答内容:经金牛镇核实,关于您咨询的环巢湖生态修复金牛河工程(金牛镇)拆迁开展证明的问题,根据《关于环巢湖生态修复项目金牛镇金牛河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的批复 》(庐政秘〔2020〕46号)实施方案规定常住户籍在本村民组,户口未迁出的外嫁女,在户籍地有合法住宅,且配偶无宅基地,可计入安置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