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案例: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合肥市室内工作人员的防暑降温费最低发放金额是多少,谢谢!
回复单位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解答内容:根据《关于调整我省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皖人社秘〔2018〕272号)“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及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津贴标准每人每工作日不低于15元。气温以省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发布的为准。”之规定,经与您确认,您单位已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可以不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若还有其他疑问,您也可以与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联系(联系电话:12333 63536315)。